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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學生組】101學年度第1學期「個人學業成績學習進步獎」獎勵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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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人:學教中心助理_林子傑公告日期:2012-09-07
裝飾性圖片
一、 主旨

本校為鼓勵學業成績顯著進步之大學部學生,提昇學習意願及學習興趣,特訂定本方案。

二、 申請資格
1. 本校修讀學士學位二、三、四年級在學學生,且前二學期就讀本校者。
2. 大三出國留學學生因成績系統無法計算大三、大四上學期成績進步幅度,故不列入。但於大四下學期可憑大四上學期及大二下學期成績申請,此部分僅限蘭陽校園及淡水校本部國企系大三出國留學學生。
3. 比較前二學期學業成績,前學期學業成績較前前學期學業成績進步者,以教務處正式成績單為憑。
4. 申請人前二學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,扣除零學分或無分數的科目(例如抵免學分、大學學習課程、服務學習課程、軍訓、護理、體育等),不得低於15學分。
5. 同一申請者,若欲申請第二、第三、第四等多次進步獎學金,則前二學期之學期成績不得低於前四學期之學期成績。
6. 休退學生、延修生不得申請。

三、 經費獎助方式
獎勵名額全校共計25名,蘭陽校區另設1名保障名額,每名獎金500元整及獎狀乙紙。獲獎之學生須透過學生學習歷程系統,繳交約500字之進步達人心得短文一篇,並設定公開分享。

四、 申請須知
申請者應檢具申請資料如下:
(一) 個人學習進步獎申請表乙份。(如附件或至學習與教學中心學生學習發展組網頁「下載專區」下載,網址:http://sls.tku.edu.tw)
(二) 前二學期成績單。
(請上網下載歷年成績:http://eportfolio.tku.edu.tw 或 http://www.emis.tku.edu.tw )
(三) 為響應本校環保政策,恕不接受紙本申請,請於9月23日22時前檢附申請表與成績單檔案,回傳至學生學習發展組(E-mail:aisx405@mail2.tku.edu.tw ),信件標題請註明「申請101(1)個人進步獎_科系姓名」)

五、 評選辦法
(一) 由學習與教學中心學生學習發展組依申請人進步幅度多寡依序給獎。
(二) 進步幅度計算方式:
(詳如附件)
(三) 上述進步幅度機制,即便總平均退步,依難易度加權仍有可能是進步。(如附件案例一)
(四) 如進步幅度相同時,再依據前二學期之學業平均成績差異由高至低排序。
(五) 抵免學分、零學分或無分數,僅區分通過與否的科目不列入計算。
(六) 本獎學金不受其他獎學金得獎之限制。

附加檔案:
最後修改時間:2012-09-18 PM 4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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